1月8日,笔者赴京参加了“2005年中国十大影响性诉讼评选活动”结果的发布活动和研讨会。 这次活动是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和法制日报社联合举办的,在京各知名大学的法学院、中央电视台、新浪网等给予了积极支持。这个活动最早是由全国律协宪法与人权委员会和法制日报社筹划的,最后成了学术界、司法界、新闻界良好配合,平面媒体、音像媒体、网络媒体共同参与的一个在全国范围内有影响力的活动。《法制日报》和中央电视台已经详细报道了评出的十大案件。 “影响性诉讼”是个新名词,来源于英文的impact
litigation,是指通过诉讼司法活动对一个国家的立法、司法、社会观念、司法观念、乃至法治进程都产生积极影响的事件。“影响性诉讼”在国外有很多示例,像妇女权利、种族歧视、重大环保诉讼等。全国律协宪法人权委副秘书长肖太福博士认为中国的杨乃武小白菜案、戊戌六君子案、民国宋教仁案,都可以称得上是中国历史上的“影响性诉讼”。全国律协宪法人权委主任吴革则更明确地将其概括为“个案促进法治”的诉讼,它不仅仅在法治的语境里自说自话,更重要的是它基于案情,促进法治,影响民情。
这次评出的案件,是在初选30个案件的基础上,由网上公众投票和专家学者评定相结合,最后产生了10个典型案件。佘祥林冤判案、中国民间对日索赔案、马德韩桂芝田凤山腐败窝案、顾雏军上市公司内幕交易案、女教师黄静死因鉴定案、杜宝良巨额罚单案、北京奥拓车撞人不白撞案、福建农民环境污染索赔案、郝劲松状告铁路局无效发票案、通用大宇诉奇瑞公司不正当竞争案等10个案件成为2005年中国十大影响性诉讼。 这10个案件,都是今年通过媒体报道,引起了广泛社会影响的案件。每个案件都促进了法学界、司法界、社会大众、官方人士的普遍关注和深刻反思。有的涉及司法公正和人权保障,有的涉及国际公法和国际私法的界线,有的涉及群众关注的反腐败问题,有的涉及行政执法权的滥用,有的涉及司法鉴定制度的改革,有的涉及上市公司的诚信问题,有的涉及重大公益诉讼,有的涉及国际贸易中的知识产权争端,有的已经影响了全国人大的立法进程。光从这10个案件,我们就可以充分地看到我们的国家是处在一个充满活力和思考的历史时期,中国的法治进程是在整体推进之中。 中国的法治进程,有赖于专业的司法活动,有赖于全民的法治意识的进步。而这两者之间的桥梁,就是媒体。依靠媒体的报道推进和监督,引起大家共同的思考,我们的专业司法活动才会对整个社会产生这样大的影响。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宪法人权委员会为配合我国健康的民主与法治的进展,计划每年进行这样的案例的收集和遴选。这个委员会集中了我国当前关注法治进程的一批优秀律师和法律专家,通过和学术界、新闻界的合作,定期向社会推出这类影响中国的重大诉讼和有特殊意义诉讼的评选。这种评选的宣示性意义是不言而喻的,它证明了我们的国家不单有经济领域的不凡成就,更有政治和法治领域的光明未来。 |